26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近日聯合出台《關於加強國家賠償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旨在切實保障困難群眾依法行使國家賠償請求權,規範和促進人民法院辦理國家賠償二手餐飲設備台北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
  意見指出,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時履行書面告知義務。法律援助機構要發揮基層法律援助站點作用,暢通服務熱線,拓寬申請渠道搜尋行銷,方便公民尋求國家賠償法律援助;要盡可能縮短申請審查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對無罪被羈押的公民申請國家賠償,經人民法院確認其無經濟來源的,可以認定賠償請求人符合經濟困難標準;對申請事項具有法定緊急或者特殊情況的,可以先行給予法律援助,事後補辦有關手續。據新華社  (原標題:兩部門出台意見保障困難民眾國家賠償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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